晶报评:公共自行车租赁“各自为*”的局面须尽快改变
如果我们确实有心将公共自行车作为缓解交通压力和绿色出行的重要手段,就该做到全市一盘棋,实现公共自行车租赁的统一管理、通借通还
深圳机动车辆正逼近300万辆大关,各方为缓解拥堵费尽心思、伤透脑筋。当此之时,人们总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深挖公共交通的潜力,而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一部分,深圳的公共自行车出行系统的建设却始终未尽如人意。
近日,有友在深圳新闻论坛晒出了第一次租用公共自行车的吐血经历:从龙岗荷坳站租单车骑行到坂田,在坂田跑了三个自行车租赁点却发现还不了车,因为两地自行车租赁点所属运营公司不同,车锁也不一样,租来的自行车“无家可归”,当晚只能骑回家,第二天致电运营公司,客服却要求他骑回龙岗六约还车……类似的经历,不少深圳市民都有过,条块分割、各自为*不仅让市民苦不堪言,也让公共自行车租赁的效率和意义大打折扣。
深圳很早便提出绿色出行的理念,建立公共自行车出行体系也被反复提及。但这些年来,无论是自行车道还是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设都相对缓慢,这其间的原因值得深思。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区域说起公共自行车满口支持,但在心里不过是将其作为点缀工具和作秀手段,有些公共自行车项目更像是摆设,好看不中用,还有些则是开始看上去很美,过不几天就荒废掉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区域不过是将公共自行车项目当作牟利工具。深圳特区报调查发现,搞公共自行车租赁,赚钱点不在每个月10块钱左右的自行车租金,而是配套的便利店和广告位招租及加盟费。以某区的绿道驿站为例,除了配备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及锁柱外,还配有一家便利店及两个广告位。便利店的年租为一万至四万元不等,一年的加盟费达上万元,货物还要统一配送,采购环节也有一定利润,再加上两个广告位每年三四万元的出租收益,商业利润叠加起来相当可观。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不会关注管理上的条块分割甚至公共自行车运营本身,而更在意如何获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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