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年)》(下称新“两纲”),描绘了未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蓝图。省妇女儿童委员会办公室邀请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为您解读。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妇女实现共同富裕
王慧
在进行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的国家,妇女技能若能更好地加以利用,就能对国家经济生活作出重大贡献。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妇女经济权益,制定实施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完善促进灵活就业政策措施,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新产业新业态和创业活动中,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她力量”。为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年)》(以下简称省级新“妇纲”)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背景与未来发展趋势,在妇女与经济领域从保障男女平等就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缩小男女收入差距、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改善妇女职业卫生安全、参与乡村振兴、落实在闽女台胞享有经济参与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16项策略措施。这些目标和策略措施的提出,明确了新发展阶段促进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一、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创业
省级新“妇纲”提出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等目标。为落实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目标,省级新“妇纲”提出了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增强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聚焦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妇女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对妇女创业的支持,特别是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策略措施。为落实改善妇女就业结构相关目标,省级新“妇纲”提出了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扩大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规模;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选拔机制,保障妇女晋升权利等策略措施。
二、全方位保障妇女劳动权益
省级新“妇纲”提出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等目标,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措施。一是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惩处招聘、录用环节的性别歧视,通过督促行业企业自律自查自纠、劳动保障法律监督、诉讼等途径,推动消除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职业退出等各方面的就业性别歧视。二是保障生育妇女合法权益,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省级新“妇纲”提出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权益保障等支持,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三是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依法组织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此外,还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重视外来务工女性、灵活就业女性、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残疾就业女性利益诉求,完善妇女就业保障措施。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