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白癜风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http://pf.39.net/bdfyy/bdfhl/170621/5478838.html 原创艾瑞艾瑞咨询
护肤品丨研究报告
核心摘要:
发展历程:肌肤护理越来越受到国人重视,消费者认知的提升使得功效型护肤品被问题肌肤人群及成分党所认可。区别于早期市场由进口品牌垄断的格局,近年来线上渠道的蓬勃发展让众多国牌功效型护肤品企业得以冲出重围,为消费者所熟知,并受到资本追捧。
需求特征:女性消费者支出意愿更强烈,但男性护肤意识也有所提升,需求呈现双轮驱动趋势。选择功效型护肤品的主要原因都集中在解决肌肤问题、寻求成分安全和效果显著这三个方向。
行业规模:行业增速高企,市场潜力巨大,年中国功效型护肤品行业规模已达到.1亿元,未来三年功效型护肤品行业规模将以29.4%的年均复合增速继续增高,并于年达到.7亿。
发展趋势:1)加大医研背书,随着消费者对研发创新与产品安全有效性的追求逐渐强烈,品牌方在未来将加大自身医研背书以提高产品质量、迎合市场需求;2)良性竞争格局形成,国家政策鼓励自有品牌发展与产品创新,随着监管力度的升级,将会鼓励更多优质新兴品牌厂家入局,从而加速产品的研发、创新与升级;3)向大健康领域延伸:将来随着功效型护肤品的产品线逐渐完善、成分与配方创新逐渐饱和,头部企业将以“健康”为核心拓展产品版图,迎合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也将推动行业不断发展、产品不断升级,与消费者实现共赢。
概念及定义
功效型护肤品
功效型护肤品:介于普通护肤品与皮肤科药品之间,运用活性成分修复皮肤屏障并能针对性解决皮肤问题的护肤品,主要功效包括补水、祛红、祛痘、美白、抗衰老、防晒等。
功效型护肤品:敏感肌护理类产品、高效成分型护肤品与敷料面膜类产品等有科学文献佐证并经过临床测试的产品。
中国功效型护肤品行业发展历程
化妆品消费不断升级,国货崛起促使国牌市占率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我国化妆品零售总额呈逐年递增态势,这意味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重视有所提高,肌肤护理常识的普及和对品质生活的向往使得化妆品消费持续上升。早期功效型护肤品市场以法国商品为主;随着中国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布局,在国货崛起大趋势下,年中国品牌在中国功效型护肤品市场占比提升至29.8%,发展潜力巨大。
问题肌肤人群超七成,敏感肌占比较高
中国医师协会年调研数据显示,在4万网民样本中健康皮肤人群仅占14.2%,72.1%的人群认为自己有皮肤亚健康情况,对于皮肤问题64.3%的人群会选择自行用药或忍受;另一研究报告指出敏感性肌肤问题女性发病率普遍高于男性,在我国女性敏感肌患者更是达到了36.1%。导致敏感肌发作的有遗传、年龄、激素水平等内在原因,也有季节变化、空气污染加重和使用刺激性药物等外在原因。男女导致敏感肌问题的原因各异,透过诱发因素观察,气候因素都排名靠前,可见粉尘和空气污染对表皮的伤害已经成为消费者共识。随着敏感肌人群不断壮大,敏感肌护理产品以其安全有效的配方为大众所熟知,加之其优越的性价比,使其成为大多数敏感肌人群的首选。
活性成分被普遍认可并应用,主要功效型原料占比超八成
在中国皮肤屏障受损人群增多趋势下,为了遏制皮肤问题病理化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意识到活性成分的重要性;同时成分党的崛起也使得许多护肤品厂商变得更强调独家成分与配方,功效型护肤品以天然活性成分为卖点,具有针对性地解决消费者皮肤问题,更容易获得这类消费者的青睐。此外,纵观全球功效原料市场,占比最高的成分依次为植物萃取类、生物技术类和合成活性物类,近年来多肽类的渗透率也在持续提升,研究数据显示以上四类主要功效原料在全球功效原料市场占比已超过80%。
提起“功效型护肤品”,大众对其别名“药妆”更耳熟能详
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就有人曾提出“功效型化妆品”的说法,但其概念清晰地被医学界与化妆品行业所广泛接纳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般认为是源于当时AlbertM.Kligman博士在美国化妆品化学家协会会议上提出了“药妆(Cosmeceutical)”一词,该词由化妆品(Cosmetics)和药品(Pharmaceuticals)两者合并而成。Kligman博士认为,这类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改善容貌和药品影响皮肤结构和功能的特性,与普通化妆品/护肤品不同的是,药妆能够帮助医生解决患者轻微的皮肤问题。发展至今,“药妆”虽被消费者普遍认为是一种具有一定药物性质的护肤品,但在各个国家的法律界定上较为不同。
欧美明确“药+妆”=“药”,日本允许“药+妆”=“药妆”
“药妆”一词虽然存在,但在美国和欧盟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所有同时兼有药品和化妆品功能的产品都必须按照药品进行管理。在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ct)中明确规定,“凡是用于诊断、治愈、缓解、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产品,或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产品都将作为药物受到监管”。同样地,欧盟国会与市政委员会发布的《欧盟化妆品法规EC/)》中也将具有药物性质的化妆品作为药品进行监管。日本是全球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用法律界定了“准药/半药(Quasidrug)”的国家,其单独定义了介于普通护肤品与药品之间的“医药部外品”。在日本对药物、医药部外品进行监管的主要法律《药事法》中,“医药部外品”被明确定义为“药物以外有特定使用目的、对人体作用温和、不是器具或器械的产品”,该类型产品添加了厚生劳动省许可的功效成分,该法规也给予了“药妆”在日本的法定地位。
中国法律严禁化妆品以“药妆”、“医学护肤品”名称宣传
回溯年之前,“药妆”之风新起,各大海外药妆品牌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在当时的中国,消费者对“药妆”概念较为模糊,且那时“药妆”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些不良商家投机取巧、借此机会逐利,大举推行强调概念而非功效的“药妆”产品,为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年,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明确中国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即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和欧美发达国家一样,“药妆”这个市场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并不存在。
在中国,功效型护肤品需在“妆、特、消、械”中找准定位
既然中国法律严禁“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宣传字眼,那么是否意味着“药妆”,或“功效型护肤品”,在中国就不存在呢?其实不然。在化妆品生产的产品备案中,中国有关部门对于不同功效的产品,会批准不同类型的文号,不同的文号也对应了不同的审批部门。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护肤品的备案文号规定为“卫妆字”(俗称“妆字号”);具有指定功效的护肤品,备案文号规定为“特”字号;仅有消毒杀菌功能的护肤品,备案文号规定为“消”字号;对皮肤损伤或皮肤疾病有一定治疗、缓解作用的护肤品,备案文号规定为“械”字号,且需应要求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但面膜式的“械”字号敷料确广受消费者欢迎。与美国对“药妆”的单行规范非处方药、日本的单开一类“医药品外部”相比,中国对“药妆”的监管并没有明确的审批部门或类别划分,中国功效型护肤品分别散落在“妆、特、消、械”字号产品中。
中国鼓励原料创新的同时更加严格监管其功效性与安全性
随着中国功效型护肤品的蓬勃发展,其市场逐渐受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