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杀人无过,大黄救命无功”是我们常听的老话,直至当前,人们对人参赞誉之声也也是以压倒性优势,盖住了人参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人参杀人无过”,至少说明了两点问题:一是人参使用不当可以"杀人”,二是人们意识上普遍认为人参是“无过”的好药。
一、谈人参杀人,不得不说旷世奇才--徐大椿
关于人参“杀人”那些事,不得不提到一个非常传奇的中医界大咖--徐大椿。为啥要说他呢?且听本草老生絮絮叨叨。
照当前流行话来说,徐大椿是个千年难遇的旷世奇才、“斜杠青年”,说他是中医界大咖,着实有点贬低他的才华了!他跟人参杀人有啥关系呢?先从大椿的一生说起吧。
1.大椿--书香门第
古人讲究有名,又有字,还有号。徐大椿,是他的爷爷给他起的名字,他20岁还有个名字叫“徐大业”,字灵胎,晚年号洄溪老人,下文以“大椿”“灵胎”指代他。
大椿是江苏吴江人,生于清朝康熙32年(年)。大椿出生于书香门第、名门望族。大椿爷爷徐电发,中了科举,曾经供职于翰林院,参与编写《明史》,辞职回家后著书、画画,是清代文学家。大椿的爸爸一辈子爱读诗文,还是个水利专家,还编写过《吴中水利志》。
2.速览:大椿的一生
大椿的成就则在他爷爷和爸爸之上:
大椿7岁进私塾,14岁时就琢磨《周易》、《道德经》,有自己独到观点,给道德经注释。
18岁时,大椿子承父业,继承他爸爸的水利之术,学有所成。大椿32-36岁时,参与大运河修建,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20岁时,大椿雄心壮志,更名“大业”,精研星象之术。也就是大椿20岁这一年,他的几个兄弟因为暴病,被水平不高的庸医大夫治死了。受此打击,大椿并没有从此化身中医黑,从此痛恨中医药。大椿像张仲景一样,从此开始钻研中医。大椿学医,就像天龙八部的慕容复精研百家武功一样,他上至黄帝内经、难精、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下至唐宋以来的中医典籍,他都学了个遍,集百家之长,形成了自己的独特观点,成为自学成才、医德医术双修的一代名医,还留下了很多医学著作。
62岁和69岁那年,大椿两次被黄帝召去宫里看病,69岁那年,大椿年老体衰,自觉大限将至,带着棺材进京,到京3日后,谈笑间无痛而终,并且给自己儿子嘱咐好了自己墓碑上的墓联“满山芳草仙人药,一径清风处士坟”!
这是大椿一辈子的简要回顾,根据其他资料记载,大椿擅长精通的除了医学外,还有水利、历法、天象、兵法、音乐等,真是千载难逢的奇材!他一辈子著书甚丰,有医学方面的,也有其他方面的。它的医学论著,对后世(包括现代)中医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学习参考价值!
3.大椿与人参
大椿在钻研海量中医药典籍,学中医药百家之长基础上,成为当时一代名医,对于各种药物的药性、当时医者用药之弊都要深刻的了解。他当时的年代,当地受明朝医风影响,非常流行温补,使用人参之风甚盛,大椿经历了不老少“人参杀人”的案例,都记录在《洄溪医案》里面。
大椿写的医案《洄溪医案·痢》记载了一个“人参杀人”的案例。
崇明县一个姓施的病人,身患暑毒血痢(暑湿泄泻,类似现代的病毒性或细菌性痢疾)大便都拉出血来了!大椿用黄连(清湿热之毒)、阿胶(补血)等药为他治疗,病情随之好转。
徐灵胎三日后再来复诊,病人的病情反而加重了!大椿一问,原来这两天,病人家人又请了两个当地名医,这两个名医用“人参、干姜”等药为病人治疗,导致病人“痛愈剧,痢益增”,这个病人上老火了,最后是喝凉水死的!
大椿著作中,留世的有一篇《人参论》,用现代话来说,相当于关于人参为主题的医学论文,对于人参的使用做了深刻的阐述,总的来说,本草老生有三方面浅薄理解:
①人参是个补药,身体正气虚的时候用,能大补元气,治病救人。
②体内邪气正盛时候,比如体内有痰火郁结、暑湿、风湿等,使用人参,容易起到“杀人”的效果,导致邪气更盛,且不容易消灭体内邪气,这应该就是“补塞”的意思。
③当时大夫和病人的误区:人参大补,还很贵,医生大夫都觉得是好药。如果吃人参把人致死了,大夫不会觉得自己“尽力”了;病死那个人也会想,人参都吃上了,还回天无力,就认命吧!家属呢,为了买人参,家里背上了饥荒,人没了,但是家属心里问心无愧,更不知道人没了,跟人参有关!
《人参论》被收录在大椿的《医学源流论里》,《人参论》的原文,我贴出来,有兴趣者可共同学习,必定有益。借用《医学三书合刊》的序言里的话说“得灵胎之书而读之,以之治己而明哲保身,以之治人而谨慎寡过”。即便您没看懂医理,也可以欣赏下大椿的文采,感受大椿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的高尚医德!
二、徐大椿《人参论》
天下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后杀其身者,人参也。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然不可谓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其为物,气盛而力浓,不论风寒暑湿、痰火郁结皆能补塞。故病患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
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而正气怯弱,不能逐之于外,则于除邪药中投之,以为驱邪之助。
然又必审其轻重而后用之,自然有扶危定倾之功。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住。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夫医者之所以遇疾即用,。而病家服之死而无悔者,何也?盖愚人之心,皆以价贵为良药,价贱为劣药。而常人之情,无不好补而恶攻。故服参而死,即使明知其误,然以为服人参而死,则医者之力已竭,而人子之心已尽,此命数使然,可以无恨矣。若服攻削之药而死,即使用药不误,病实难治,而医者之罪,已不可胜诛矣。故人参者,乃医家邀功避罪之圣药也。病家如此,医家如此,而害人无穷矣!更有骇者,或以用人参为冠冕,或以用人参为有力量;又因其贵重,深信以为必能挽回造化,故毅然用之。孰知人参一用,凡平凡这有邪者即死,其不死者,亦终身不得愈乎?其破家之故,何也?盖向日之人参,不过一二换,多者三四换。今则其价十倍,其所服,又非一钱二钱而止。小康之家,服二三两,而家已荡然矣。夫人情于死生之际,何求不得,宁恤破家乎?医者全不一念,轻将人参立方。用而不遵在父为不慈,在子为不孝,在夫妇昆弟为忍心害理,并有亲戚朋友责罚痛骂,即使明知无益,姑以此塞责。又有孝之慈父,幸甚或生,竭力以谋之,遂使贫窭之家,病或稍愈,一家终身冻馁。若仍不救,棺殓俱无,卖妻鬻子,全家覆败。医者误治,杀人可恕,而逞己之意,日日害人破家,其恶甚于盗贼,可不慎哉!吾愿天下之人,断不可以人参为起死回生之药而必服之。医者,必审其病,实系纯虚,非参不治,服必万全,然后用之。又必量其家业,尚可以支持,不至用参之后,死生无靠,然后节省用之。一以惜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日之医,杀命破家于人不知之地,恐天之降祸,亦在人不知之地也,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