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指引》),标志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品种正式落地。
通知明确了发债主体范围,支持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四类发行人,涵盖了从孵化类“播种”、到中小科创类以及亟需产业升级的大型成熟企业。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前期科创用途债券的发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时机较为成熟,能够激活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
试点转常规,开启科创债2.0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既包括由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发行的债券,也包括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的公司债券,与科创板股权融资相比,进一步拓展了适用边界。从《科创债指引》明确的制度安排来看,上交所支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力度空前,针对性地就产业类企业的融资实际难题出台多项硬核举措:
一是支持多类主体范围,支持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四类发行人,既顺应科创规律充分惠及中小科创类主体,也纳入亟需产业升级的大型成熟企业,对投资、孵化类“播种”企业也一并给予支持。
二是支持方式灵活,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的建设、并购、运营,权益出资,建设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多种方式投向科创领域,支持核心科创企业融资反哺产业链上下游,也可用于置换十二个月内的投资,据了解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为目前唯一可置换十二个月内投资的债券品种,极大地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三是给予多项配套安排,包括对优质、成熟科创发行人给予统一申报、提前申报等优化安排,鼓励发行人创新发行条款和募集资金用途,放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特有职能企业等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财报期限等。
上交所自年起积极开展双创债试点,但受现阶段我国债市投资者风险偏好总体较低、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双创债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年起,上交所引导优质企业在双创债框架下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券,多只募集资金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创领域的债券成功发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今年以来,多家龙头企业齐发力,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券助力科创领域。3月16日,广东恒健投资发行22亿科创债,用于投资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助力国家半导体显示产业的发展;3月18日,上海联和投资发行10亿元科创债,投向集成电路、卫星产业及高端数字化装备领域;3月24日,山东国投发行科创债用于置换“卡脖子”企业浪潮集团的增资款;4月18日,中国诚通发行35亿科创债,投资于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4月26日,深创投发行10亿元科创债,用于初创科技创新领域,均获得市场追捧。
“前期科创用途债券的发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时机较为成熟,能够激活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有资深市场人士表示。
助力民企解决融资难题近期,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在支持民企融资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3月证监会发文明确表示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发债募集资金。
目前,民营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也是集聚科技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但多数民营企业由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敢尝试科技创新领域,畅通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能够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可以预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能够为保持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注入强大动力。
一方面,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民企债,意味着发行人具备科技创新能力或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提高了投资者的认可度,拓展了投资者群体。例如去年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行科创用途短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2.9%,受到市场追捧极大地便利了企业的科技研发融资。
另一方面,优质国有产投类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向发债难度较大的民营企业,助力资金最终流向民营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民营企业家较为振奋,相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支持能为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提供强大后盾,我国民营经济能有新的突破,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科技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科创债的推出能够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与债券市场的联动与协同。
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