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怎样编写投标文件参与竞争是法律弱项,即招标投标法仅对投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和投标行为进行了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又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说明《招标投标法》起草时,参照的国内招标投标行为是施工,这也与国家市场经济进程有关,因为当时仅是施工领域可以形成市场竞争。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同时满足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服务市场准入和招标文件依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置的资格条件。
这里对投标文件编制事项分析如下:
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载明要约事项的文件。投标文件经招标人承诺,投标人即受其载明事项的约束。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类似项目业绩表以及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等;
⑤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⑥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担保);
⑦采用标的量单招标的,经标价的标的量单;
⑧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⑨服务计划书;
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内容。这当中,一般以投标函为首,前后不一致时,以排序在前的为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其中:
①投标函接收人为招标人;
②项目名称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名称;
③投标价格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分项报价的汇总价格,填写时大写、小写应一致;
④完成期限按照日历日计算,为承诺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必要时,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⑤质量标准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此基础上,可以作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⑥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的其他事项。
投标函编制完成后,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明确:
①投标人全称;
②投标人单位性质;
③投标人成立时间;
④经营期限;
⑤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
①招标项目名称;
②委托事项;
③委托期限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编写完成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一般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分别填写其有效身份证明编号,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3)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近年财务状况、类似业绩表、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等。招标文件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的,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在其中空格处填写相应内容,并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般需明确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名称、注册资金、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成立时间等;
②申请人经营管理模式、组织结构;
③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资格、电话等;
④营业执照号码;
⑤经营范围;
⑥资质等级和证书号码;
⑦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⑧其他基本情况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般采用表格介绍,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近年财务状况一般依据采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必要时,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指标计算年平均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明确以下内容:
①类似项目名称、地址;
②主要工作描述;
③合同履行时间;
④质量标准;
⑤项目主要负责人;
⑥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⑦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
(4)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依据招标项目技术、经济和管理特征决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与成员充分协商,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以下内容:
①联合投标项目名称;
②联合体名称、成员单位名称和牵头人名称;
③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④联合体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⑤联合投标须明确的其他内容等。
联合体协议书应经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联合体协议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对签字人的有效授权书方为有效。
(5)投标担保。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和数量提供投标担保。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机构担保的,其内容满足:
①担保数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
②担保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担保期限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④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投标担保应加盖担保人公章,同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依据企业实力、历年成本测算结果以及社会平均价格水平,结合招标项目技术、经济特征及竞争状况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其报价文件格式、签章、签字须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原则为:
①*府定价项目,按照*府定价报价;
②*府指导价项目,在许可的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
③市场调节价项目,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报价。
招标文件提供标的量单的,按照招标文件和项目实施条件核算标的量,没提供标的量单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实施条件,逐项计算其标的量,然后针对每一项标的量计算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合同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计算该项单价及合价。对于暂估价项目和暂列金额,投标时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金额。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确定拟派人员的姓名及其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任职,编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其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及在本合同中的任职等事项,同时介绍其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并附有关学历、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8)招标项目服务计划。
投标人依据招标项目技术、经济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招标项目服务计划书。招标文件对服务计划书内容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编写的服务计划书应满足其要求。
按招标项目类别不同,招标项目服务计划如下:
1)勘察招标项目,其服务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编制依据;
②勘察程序及工作方案;
③勘察进度计划及措施;
④主要勘察方法、拟进行的科研课题及措施;
⑤主要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⑥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
⑦勘察服务工作大纲;
⑧勘察成果文件;
⑨勘察服务计划的其他内容。
⑩附图、附表。
设计招标项目,其服务计划包括设计服务计划和设计文件两部分。
①设计服务计划,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服务建议及服务承诺、设计成果及版权声明、设计进度计划及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
②设计服务计划其他内容,一般包括设计总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投资估算表、方案设计图及相关论证、设备选型建议、设计方案、设计技术文件包括的其他事项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展板、多媒体文件或模型的,其设计文件须包括展板、多媒体文件或模型。
2)施工招标项目,其服务计划即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②工程概况;
③施工准备及工作计划,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准备等;
④施工部署,一般包括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程序、施工机械选择、进度计划等;
⑤主要施工方法,包括工程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主要项目施工方法及辅助设施;
⑥各项需用计划;
⑦主要技术措施,一般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消防措施、季节性施工专项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降低成本措施等;⑧附图、附表等。
3)监理招标项目,其服务计划即监理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目标;
③项目监理部组成及主要人员简介;
④质量控制及措施;
⑤投资控制及措施;
⑥进度控制及措施;
⑦合同管理及措施;
⑧信息管理及措施;
⑨安全管理及措施;
⑩组织协调方法及措施;
安装与环境保护;
监理大纲的其他内容等。
4)货物招标项目,其服务计划即技术规格响应表及供货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②供货内容与计划;
③技术规格响应表;
④货物组织,包括货物、人员、装卸及运输等;
⑤货物验收;
⑥货物质量、时间计划保证措施;
⑦供货安全保证措施;
⑧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⑨供货计划的其他内容等。
5)其他服务类招标项目,服务计划书内容一般包括:
①项目概况与特征分析;
②工作范围、标准与技术要求;
③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机构人员组成,相关设备配备、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法等事项;
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⑤相关服务承诺;
⑥服务计划的其他内容等。
2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应依据自身实力分析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投标过程中,如投标内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等,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履约事项、履约期限、质量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确认能够满足的,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中采用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逐一作出响应。注意,这当中有一项不能满足,或者其自身实力无法满足的,不应参加投标,因为它会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
以上是一份投标文件依法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其核心实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分析其择优,即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而按照自身实力完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投标。